医疗纠纷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是涉及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的损害赔偿的诉讼纠纷。诉讼时效是指患者或其近亲属主张权利的期限。逾期未提起诉讼,患者将丧失诉讼权。
一般诉讼时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损害人的时候起计算。
特殊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中存在两种特殊诉讼时效,即:
* 发现权时效(自损害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后,立即发现损害事实并主张权利的,适用三年发现权时效。
* 追索权时效(自最初知道损害事实之日起一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后,虽未立即发现损害事实,但在此后的三年内逐渐了解到损害事实,适用一年追索权时效。
计算时效起点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损害事实发生时:如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后立即发现损害,则从损害事实发生时起计算时效。
*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事实时:如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后未立即发现损害,但根据其客观情况应当知道损害事实,则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事实时起计算时效。
时效中止和中断
某些情况下,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止或中断:
* 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不能行使权利的客观事实而导致的,诉讼时效中止。时效中止期间不计入诉讼时效。
* 时效中断:因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采取其他中断时效的措施而导致的,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届满,患者或其近亲属未及时提起诉讼的,将丧失诉讼权。即使患者在时效届满后才发现损害事实,也不能再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主张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的诉讼权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受到医疗损害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以免因错过时效而失去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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