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封存流程
一、封存的范围
* 病程记录、医嘱单、检查检验单等医疗文书。
* 影像资料(X线片、CT片、MRI片等)。
* 病理标本和组织切片。
二、封存的条件
* 病历保存满15年。
* 病历无正在进行的法律诉讼或医患纠纷。
* 经医疗机构医务科审核同意。
三、封存的申请
由医务科提出封存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
四、封存的程序
1. 清理和整理病历资料。
* 去除病历中含有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内容(如姓名、地址、电话等)。
* 保留与患者病情相关的检查结果、诊断和治疗方案等重要信息。
2. 记录封存信息。
* 在封存资料的封面或封面上标明“封存病历”字样。
* 记录封存的日期、原因、经办人等信息。
3. 打包和密封。
* 将封存的病历资料打包成册。
* 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并密封。
4. 移交和保管。
* 将封存的病历资料移交至医疗机构指定的安全场所保管。
* 建立封存病历台账,记录封存的信息、保管地点和经办人等。
5. 销毁病历资料。
* 封存满30年的病历资料,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 销毁过程应符合有关保密和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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